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评选表彰“党建之星”活动的通知》(川组办200887号)要求,经企业业主自荐、社会各界推荐、相关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全省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会初审,潘广伦等50名政治素质好、企业党建基础好、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好、企业发展业绩好、社会形象好的企业业主被确定为“党建之星”候选人。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截至日期为12月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向四川省 “党建之星”评选办反映。
电 话 :028-86634132、86602801
四川省“党建之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