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廉租房经适房保障对象并轨 本报讯(通讯员朱润胜记者吴永哲)为落实国家、省有关扩大内需措施,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秦皇岛市政府日前出台《保障性住房筹集工作实施方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并轨,实现应保尽保。
该《方案》规定,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该市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并轨,统一按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条件实施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条件不发生变化。同时调整保障方式,实物保障性住房可租可售,已经租赁的也可以购买,购买价格执行当年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2009年至2011年底,对并轨后的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
为了在短期内能够筹集到足够的房源,该市实物配租房源将实行购建并举的原则,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直接从市场上回购一部分小面积商品房。出售回购房将严格限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和售价,出售价格执行当年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超出保障标准部分,按评估价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