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22日电(记者黄兴华)湖南郴州市自今年10月份实施行政问责制以来,严肃查处了11名“有错无为”的干部,营造出依法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郴州市实施的行政问责制的问责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一旦这两种行为影响到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效能,或者损害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负责人都将接受问责。
记者从郴州市委办了解到,该市查处的“有错无为”典型案件包括郴州市房产局原党组成员王某等6人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作弊案、郴州市规划局原副调研员杨某等人工作失职案、汝城县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科原主任范某行政乱作为案、临武县农机局原局长郭某工作时间参与赌博案。在这四起案件中,涉案干部11人已经分别接受通报批评、免职等处分。
郴州市表示,未来将加大“有错无为”行政问责力度,努力营造依法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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