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十二月二十二日电(记者陈静) 记者今日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两名黑龙江人为谋取利益招聘卖淫女在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多人到四名俄罗斯女子住处嫖娼。
法院新近对这起容留、介绍卖淫的案件作出终审裁决,两名“皮条客”分别获刑六年和五年,并处罚金。
杨雪芹和赵强是在黑龙江一起长大的老同学,两人在上海开始同居生活。二○○七年底,两人合伙开了一家发廊,并招聘了一批卖淫女从中“抽头”营利。今年三月,两人在酒吧里搭识了四名俄罗斯女子,萌发了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的念头。短短一个月里,两人为俄罗斯卖淫女带来了十四人次的嫖客,每次可从中获得人民币三百到四百元不等的“介绍费”。今年四月七日,警方在两人的发廊内当场查获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男女,并于次日拘捕了杨雪芹和赵强。警方同时从手机通讯录及聊天记录中掌握了两人通过网络为四名俄罗斯卖淫女拉皮条的事实。
法院一审审理后判决杨雪芹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赵强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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