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徐伟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郑少东指出,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经济犯罪形势日趋严峻。公安经侦部门自身在执法理念、工作机制、执法能力、执法方式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必须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以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为主线,以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经侦工作格局为目标,进一步创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大力推进经侦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充分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郑少东强调,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在执法办案中,要坚持平等执法理念,在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对于案值不大、社会影响较小、但关系民生的普通案件予以充分关注,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加大追赃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对于因经济利益关系调整和民生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可能地推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作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据悉,全国公安经侦系统明年将开展“防范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宣传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