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昕)我省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下降了1239元,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也随之下调。昨天,省物价局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从今天起我省的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每百公里每票将从2元降至1元。
据了解,按照陕西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积极做好运输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2月24日零时起,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降为按营运里程每票每百公里1元。其他规定仍按陕价经发〔2006〕91号文件执行。另外,今后当成品油价格上涨或下降时,省内各运输企业应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陕价经发〔2006〕91号文件规定,在成品油价格调整之日起5日内相应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即油价每吨上涨或下降500元时,燃油附加费每百公里每票上涨或下降0.50元,物价部门将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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