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脚镣的监控器(台湾TVBS图)
中新网12月24日电 台湾实施3年的电子监控制度出现漏洞。花莲一名63岁男子,因连续性侵被重判17年,今年10月才假释出狱,但带上电子脚镣监控却又犯案,涉嫌性侵一名女童。
据台湾TVBS报道,20日下午,刘姓嫌犯即使有轻微中风还一跛一跛,却走路到10公里远的山区,涉嫌对一名女童性侵。检察官表示,碍于法令规定,无法24小时监控刘姓嫌犯,电子脚镣只能限制监控对象,晚间8点到隔天清晨5点不得离开住处30米的范围,嫌犯就是利用电子脚镣监控以外的时间趁机犯案。
刘某1994年因为连续性侵遭法官重判17年徒刑,今年10月才假释出狱。检方认为,嫌犯是高度危险对象,除了为他安装电子脚镣,并限制他白天不得离开住处10公里的范围,而且每天都要到派出所报到,观护人也会不定时打电话监控他的行踪,结果却是防不胜防。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