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经过设区市公安机关户政(治安)部门批准,市民才可以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这是大江网记者12月23日从江西全省户口整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据悉,从2008年12月起至2009年2月上旬,江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除通报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外,会议上还介绍了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为便民实施的户政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的工作经验。
提供有效证明后派出所可变更婚姻、文化程度等 据悉,为切实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对于公民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项目内容发生变化的,派出所将直接依据有效证明(件)予以变更。
对于公民申请姓名、性别,更正出生日期、民族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经逐级呈报设区市公安机关户政(治安)部门审核批准予以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为方便当事人,文件流转将尽量在公安局内部进行,同时控制办理时间。
二手房原房东需限期迁出户口 对于购买二手房办理入户问题,如原房东户口未迁出,公安机关将动员原房东尽快把户口迁出,如原房东户口一时迁不出,公安机关除限期原房东迁出户口外,还将无条件为新房东落户。
高校不得随意处理逾期的毕业生户口 对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在原就读院校已超过两年的,公安机关将通知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和高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会议上要求不得在两年期限前随意迁出户口,不得在到期后未通知原就读高校或本人的情况下随意迁出户口。
清理一人多户 解决应销未销户口 此外,这次户口整顿工作还将着力清理一人多户口问题,对于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将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同时,还将依法注销死亡、法院宣告失踪和在国(境)外定居公民的户口,并解决部分人员原地址已取消、人户分离的问题。(记者张愉)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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