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天津12月25日消息 (记者耿旭石峤)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解除我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12月22日起解除《批转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5号)中规定的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鸡蛋、牛奶、奶粉、民用燃料等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据悉,为抑制市场价格波动,今年1月22日起,天津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天津市利金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粮食、食用植物油和牛奶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对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等38家主要是经营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鸡蛋、牛奶、奶粉的大中型超市和连锁商店,以及少数区县经营民用燃料的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
鉴于目前天津市粮食、食用油等重要商品货源充足,价格平稳且逐步回落,市政府决定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天津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价格部门,要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要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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