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 公安部日前公布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根据规定,以下九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可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作为处理依据的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