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一起监管干警受贿案。2008年11月19日,该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邓某。
2008年8月,华新检察院接到举报材料,反映湖南省衡州监狱三监区监管干警邓某向监区服刑人员索要、收取贿赂,数额较大,影响恶劣。
华新检察院经检察长批准,对该案展开初查,并于2008年11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邓某依法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邓某在担任湖南省衡州监狱三监区党支部书记兼教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服刑人员办理减刑工作中多次索贿、受贿。现已查明邓宁辉收受原衡州监狱服刑人员邓某、罗某、贺某贿赂4次,共计137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通讯员 胡笑)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