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26日电 台湾“行政院”推出的“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预算案”在高度共识下,今日在“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台湾民众确定将在2009年1月18日可以领到消费券。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在预算案三读通过后,民进党团副干事长潘孟安代表党团发言表示,消费券提案历经月余审查,终于在朝野各政党协商下三读通过,党团要恭喜每一位同胞,不果民进党团对于用举债方式发放消费券,同时也不发放现金,更多浪费90亿的成本,民进党团感到遗憾。
而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则代表国民党团发言表示,高达857亿的特别预算在马英九、“行政院长”刘兆玄及“立院”不分党派之下终于获得通过,“遗憾虽然不是发现金,但是"财政委员会"的考虑是因为目的不是要储蓄,而是希望大家能够消费刺激景气”。
卢秀燕说,“财政委员会”考虑是认为发放消费券对各行各业都有帮助,“人人才有工作、景气才会好”,卢秀燕说,预算今日通过后,台当局将会加紧印刷及发放,“希望大家用光、花光、吃光、喝光,大家一起救经济。”
“立院院会”中午处理讨论事项第一案消费券预算案之前,民进党曾提案要求优先处理国民党“立委”李庆安拥有美国籍案,经表决后遭到否决,民进党“立委”一度拉布条、手持标语高声抗议,但因朝野协商议定中午要通过消费券预算案,“绿委”抗议三分钟后,即草草结束。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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