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蔡敏 程云杰 丁文杰)1978年,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杀头,坐牢”的风险在秘密协议上摁下红手印,率先包产到户。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合法性后,“大包干”旋即风行整个农村。
30年后的今天,一场“新土改”随着中央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拉开帷幕,这意味着土地从家庭中再度分离出去,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然而,在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城镇就业压力增大、城乡社会保障仍然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依然非常看重土地所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这使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行远没有“大包干”那样轰轰烈烈。
据了解,小岗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目前已达到600亩,占原有承包地的三分之一。然而,从安徽全省范围来看,土里流转面积约在260万亩至280万亩,不到全省耕地面积的4.4%。在农业大省江西,当地流转的耕地面积也只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5%。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少安认为,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同,这一次土地制度改革更深刻,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而是一点点缓慢进行的。他说:“上一次改革的障碍主要是意识形态"姓资姓社"的问题,这一次与农村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密切相关,牵涉到诸多更深刻的问题。”
今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除允许流转土地承包权外,还强调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黄少安说:“这实际上就保障了农民自由选择的权利,农民不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或者入股,还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他说,在现有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明确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就使农户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限接近土地所有权,使盘活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变得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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