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亿余元 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原主任唐文峰被判无期
沈义 彭静
本报重庆12月26日电 (记者沈义 通讯员彭静)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经开区)管委会原主任唐文峰(正厅级)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本报11月8日一版曾作报道),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后,今天下午在该市第五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唐文峰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借给重庆大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下称大雅公司)1500万元,借给重庆成盛建设有限公司9300万元,以经开区土储中心1.1亿元公款为大雅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从中谋取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采用低价购买商业门面、为利害关系人置换汽车以及过节收受礼金、收受打牌“垫底钱”的方式,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82万余元;在某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2462万余元流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庭上,唐文峰表示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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