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陈丽平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3万件,结案14.4万件,处分15.1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60人(移送司法机关80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9亿元。
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通报了党的十七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据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重点查处了违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等。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刘志华、陈同海、孙善武、孙瑜等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为一些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据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查办案件,提高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一批与办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去年9月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目前全国有29个省(区、市)纪委设立了案件管理室;各市(地、州)、县(市、区)纪委配备了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有的成立了案件管理室。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发挥了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作用,提高了案件质量,保障了被调查、处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重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员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