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2月27日专电(记者王志)包括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在内的12家山东省主流媒体,近日共同签订发布广告自律诚信公约,自觉抵制虚假、违法、不健康广告,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媒体公信力。
当前,一些虚假、低俗广告不时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中出现,不仅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引发各种不良社会风气。
山东12家主流媒体在自律诚信公约中表示,将恪守职业道德,不发布虚假、违法、低俗、误导消费者的不良广告;不以“有偿新闻”以及新闻形式发布广告,广告内容做到真实合法;提倡并积极发布品位高、创意新的公益广告,提高媒体道德水准和服务水平。
山东主流媒体将共同建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公开广告收费标准,不随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尊重广告客户的媒体选择自主权,不以非正当手段承揽广告业务,自觉维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
据了解,山东主流媒体签订发布广告自律诚信公约,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由山东省广告协会和社会各界监督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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