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长阮成发慰问失物招领处工作人员。
上世纪60年代的招领处。
捡到10元钱交给警察阿姨。
昨日上午,武汉市失物招领处在市公安局一楼大厅亮相。这标志着江城由政府主导的失物招领工作在时隔20年后重新启动。
武汉市市长阮成发为招领处揭幕。他说,“一个拾金不昧蔚然成风的城市,必定是一座充满希望的文明城市。失物招领处是我们面对四海来宾的微笑窗口。”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李顺年介绍,武汉曾于1962年在江汉路建立群众失物招领处,招领群众上交公安机关的拾物、破案后找不到失主的物品。
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因种种原因,失物招领工作淡出市民视野。武汉市政府决定恢复失物招领工作,今年11月26日,以法规形式出台《武汉市拾得遗失物管理规定》。
昨日,武汉市拾遗物品招领网、失物招领服务热线(85391111)同时开通。今后,市民可登录武汉政务网、武汉热线等门户网站,或拨打热线电话,登记、查询失物信息。
据悉,武汉市公安局已在三镇设立450余处拾遗物品招领点,还将于半年之内在窗口地区、公共场所等处全面铺开,届时,失物招领点总数将达到1200个。
市长寄语 昨日上午,武汉市市长阮成发在新成立的武汉市失物招领处,与现场工作人员、警方人员交流时,谈及自己对一个城市的失物招领工作意义,令在场人员深受感染。
今天我们恢复失物招领处,并利用现代科技平台扩展、丰富,使其更赋予新的功能和意义:它是武汉市民拾金不昧慷慨大方的展示台,是我们面对四海来宾的微笑窗口,是投资环境,是信誉是承诺是实力是良心,是一方好人纪念碑,是一座美德博物馆,但愿美德永存。
失物招领工作,就是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体现。
谁上交重要失物,我建议将他登上荣誉墙,让大家都向他学习。
失物招领看起来是很细小的事情,但它的意义非常重大。群众身边小事就是政府工作大事。
市民热议 昨日,记者分别在江汉路步行街、香港路、街道口车站,随机采访12名市民,他们都对失物招领工作的回归叫好。
71岁老人李修德:我记得60年代失物招领处就设在江汉路钟楼附近。很怀念那时候的社会风气,大家都学雷锋,捡到一只纽扣都会上交。
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王庆华:政府重设失物招领处,就是告诉大家,时代虽然变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不能变,感觉特别能给人一种鼓舞向上的力量。
店铺老板许女士:我不清楚60年代曾设立失物招领处,但设立这个场所确实有必要,捡到东西有地方送,丢了东西有地方找,多好呀!(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如何上交、认领遗失物品 当您拾得遗失物时,可送交就近的招领点,也可直接送交武汉市拾遗物品招领处,或拨打辖区派出所电话,交给路面巡逻民警。上交时,应填写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当场获得由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拾到贵重物品上交的,有可能登上武汉市失物招领处荣誉墙。
当您发现财物遗失时,若查找无果,可通过上网(网址:https://jwzx.wuhan.net.cn/SWZL)或拨打服务电话(110或85391111),直接到就近的拾遗物品招领点,或武汉市拾遗物品招领处报失登记、查找。失主需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及丢失物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如遗失物找到,经核对属实,即可办理认领手续。认领失物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代理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失主的委托书、失主身份证件。
警方人士介绍,招领处在收到上交遗失物时,将在12小时内移交所属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拍照,编号,入柜保存。其后,警方会借助公安内网平台,将本辖区拾遗物品招领点接受或失主报失失物信息登记上网,通过上网查找,对归属清楚的物品就地登记发还。
对无人认领或价值较大的失物,各派出所要在30日内送交武汉市拾遗物品招领处。对经发布招领公告超过6个月仍无人认领的拣拾物品,由招领处上缴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