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范围内,禁书曾经是一个普遍现象。当年纳博科夫拿着厚厚的一摞书稿交给出版商,对方研究了一番之后告诉他:“如果出版了这本书,我们都会被关进监狱。”——熟悉的人都知道,这就是当年《洛丽塔》一书的遭遇。
这本书中写了一个继父与养女之间的不伦之恋,故事曾经让众多当年的有识之士深为担忧。当然,今天,在经历了种种曲折之后,这本书畅销全球。
写这么多文字,当然不是要为禁书这种行为辩护。实际上,禁书本身是事关言论自由的一个问题。一个社会出现大面积的书籍被禁毁的现象,至少社会的言论自由程度较低。社会的开放程度不高,导致社会上诸多话题不可以被公开讨论。但是,因为斗志斗勇的缘故,在禁书与反禁书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有趣的现象。
首先,禁书是文化出版领域“红杏出墙”的现象。一般而言,总是先有出版,然后才有查禁。而书籍之所以能够被出版,本身已经意味着文化消费群体本身已经出现相当程度的相关需求。在经济利益或者社会良知的驱动之下,一些出版商大胆出位,决定放手一博。这样,就会出现所谓的禁书。
让人感觉有趣的是,一本书的命运如何,往往并不完全取决于当权者的意志。甚至,很多时候还会出现恰恰相反的问题。比如《金瓶梅》,历代屡屡禁毁,最终却反而成就了这本书。不信你到书店去看一下,精明的出版商早就在封面上印刷了“古代禁毁小说”了。一本书的成功除了自身的因素之外,还受到出版查禁的“追捧”,这难道不是很有趣的问题吗?
实际上,在历史上,禁书,也并不总是成功的。一些聪明的出版商总能想办法让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同时让被禁毁的书籍进行地下传播。比如,台湾作家李敖到大陆做演讲,曾经谈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当年李敖的作品在台湾也曾被查禁。
但是,在地摊上,读者翻开一本类似于地摊文学的、封皮上印刷着美女大腿、胸脯一类的东西,内容很可能就是李敖的哪本书。还有的出版商在书籍遭到查禁之后,会将整本书换一个名字继续出版,有时候居然可以蒙混过关。这种书籍的历险,也是一种颇有趣味的经历。
我自己感觉,一本书也和一个人一样,大家有自己的命运。和人一样,在娘胎里呆着的时候,还不能算一个完整的生命。但是,一旦呱呱坠地、发出了第一声啼哭,那么它就有了自己存在的理由和权利。贸然扼杀已经出生的东西,怎么说都不应该被看作理所当然的。
书籍的被禁毁,很多时候是打着冠冕堂皇的幌子进行的。比如说清代《四库全书》的编撰。《四库全书》是乾隆皇帝亲自组织的中国历史上一部规模最大的丛书。由总纂官纪晓岚穷毕生精力,率三百六十位一流学士成书于公元一七七二年。该书包括经、史、子、集四部,三千四百六十一种书目,七万九千零三十九卷,总字数将近十亿,可谓超级文化大典。但是,这个工作本身也是在借“编书”而“焚书”。
与秦始皇赤裸裸焚书不同,乾隆皇帝的禁毁书籍做得含情脉脉。其具体的做法是,借编修《四库全书》这一名义而号召“献书”,把隐散于民间的丰富藏书征集至朝廷,然后进行筛选。与朝廷趣味不合的,统统加以销毁。所以有人说,乾隆编纂《四库全书》,其目的不在文化而在政治。而据海宁陈乃干《禁书总录》中的统计,乾隆皇帝毁书的总数是:全毁书目二千四百五十八种,抽毁书目四百零二种,销毁书版目五十种,销毁石刻二十四种。其销毁书籍的数目,显然远远大于被收录的数目。这种做法,居然还被称之为与大运河与万里长城并列的三大工程。
书籍的被禁毁,一般而言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因为文化禁忌的缘故,比如色情、暴力的书刊;还有一类,则是政治方面的原因。前一类在古代中国以及古代西方都屡有出现。但是,随着社会包容度的增强以及人们文化观念的变化,一些书籍被逐步解禁,甚至畅销起来,比如《金瓶梅》和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还有一些书,则进了垃圾堆,永世不得翻身。至于后一类的问题,往往要在政治局面出现转机以后才会面世。这类书籍,一旦被允许面世,往往可以收到洛阳纸贵的效果。这种现象的出现,一般也意味着文化上的压制告一段落。
(摘自香港《文汇报》 作者:冯磊) (来源:中新网-华文报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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