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措施为企业减负
明年南京将降低社保缴费费率
晨报讯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南京市昨日出台了七项劳动保障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据悉,这些政策将为企业减轻负担16亿元左右。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明年,南京市将适度降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调整方案目前已经按规定报批,待省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困难企业可在明年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对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不同时期,分别按照原来标准的10%、25%、50%收取滞纳金。中小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500元降低到1000元,这样可为企业减少约5000万元的支出。
不裁员可享社保补贴
对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减薪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在本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政府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企业组织富余员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不同等级的培训,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分流安置本单位富余人员并开展转岗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本市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初始型创业且经营满一年以上,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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