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警花根据刊登在报章的“澳洲快钱”广告,假扮应征者相约讹称已收买领事馆秘书的女淫媒见面,对方指往澳大利亚卖淫每小时可赚800元。女淫媒30日被裁定一项导致他人卖淫罪成。
她求情辩称丈夫在澳大利亚色情场所任公关,她只是按夫要求招揽人手。
法官指报称无业的被告杨心晴(40岁),在与警花接洽时称卖淫一小时可得800元,明显是极具吸引力的丰厚报酬,遂裁定她罪成。法官斥责被告的罪行对香港社会有坏影响,有部分对卖淫活动不置可否的人,或会因金钱诱惑卖淫,遂先索取她的背景报告,押后至下月13日判刑。
杨透过代表律师求情指,丈夫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牌照的色情场所任男公关,要求妻子在香港招揽女子到澳大利亚工作,并呈上色情场所的牌照作证。被告误以为在香港招揽妓女不属犯法,她也没有逼良为娼或当黑工,用上威吓、利诱手段,反而是“愿者上钩”。
假扮应征者的女警郑芷茵早前供称,2006年年底相约在九铁红磡站一餐厅会面,对方声称只收取2000澳元作订金,便可安排到澳大利亚卖淫,每小时可赚800元,并称有香港女子和韩籍女子已到当地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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