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涛:盲目“退保”对参保人利益损害很大
中国人民大学保险学系主任张洪涛9日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指出,盲目“退保”对参保人利益的损害很大,农民工应该慎重考虑退保问题。
张洪涛指出,根据相关规定,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规定,非本市户籍员工在深圳工作期间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就可以在深圳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从2006年8月以后,如果退保的话,只退个人缴费那一部分,也就是8%的个人缴费的部分,20%单位缴的部分就会进入地方的社保基金,所以劳务工来退保,如果退了保就享受不了养老退休的待遇。如果盲目退保的话,损害最大的还是劳务工自己的权益。因为盲目退了自己的养老保险,重新参保以后,参保的年限就要从头算起,这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自己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这样得不偿失。我觉得应该在制度上设计拓展帐户的功能,如果农民工真正遇到了一些发生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绝症,难以支付医疗费,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的一些突发意外事件的话,造成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时候,我觉得不要退保,可以制度设置拓展一下帐户的功能,农民工如果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经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审核,能够借一部分或者全部保险费积累的余额,是否可以允许农民工通过拿他那张保险证做一些质押借款的方式,解决农民工在生产、生活面临的资金困难,通过拓展帐户的发展功能来解决,而不要轻易盲目地退保。(根据人民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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