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12月31日电(记者李凯 王妍)震惊岛内的力霸集团资产掏空案31日一审在台北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包括力霸老板王又曾之子、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在内的王家多名被告重刑,并科罚重金。
该案在犯罪金额、被告及律师人数、保释金额等方面都创台湾司法纪录。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王令麟有期徒刑18年,罚金7亿元(新台币,下同),没收犯罪所得3亿余元。王又曾其他儿女及亲属也都被判重刑,王令楣有期徒刑18年、罚金1.5亿元,王令台有期徒刑20年、罚金7亿元,王令一有期徒刑20年、罚金10亿元,王令桥有期徒刑13年、罚金3亿元,王令可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亿元。
从去年初,力霸集团旗下企业陆续传出财务危机,爆发老板王又曾和他的家人、部属,涉嫌掏空集团资产。此后,王又曾夫妇逃往美国,其儿女王令台、王令一、王令楣等陆续遭到羁押;王又曾儿子、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还同时涉嫌掏空东森集团资产,也遭羁押。
台北地院的长达4000多页判决书指出,此案扣押证物有290箱,被告139人,律师210人,掏空金额合计427.8亿元,具保金额5.7亿元,扣押金额则是12亿元。法官认为王又曾家族违法敛聚,掏空公司高达数百亿元,严重破坏金融纪律,影响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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