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提货员伙同他人提货时大施“掉包计”盗窃电脑CPU和内存等物品涉案价值70余万元 首都机场最大窃案主犯被判13年
本报讯(记者付中)21岁的物流公司提货员姚某伙同他人,分多次从首都机场偷走了价值70余万元的货物。
记者今天获悉,这起近年来首都机场最大窃案已有判决结果,朝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姚某、程某有期徒刑13年,王某有期徒刑6年。
提货员施“掉包计”偷走一箱CPU
只有小学文化的来京人员姚某,是北京京龙物流有限公司的一名提货员。在京期间,他和程某、王某成为朋友。因为没钱,三个人凑到一起想主意,最后把歪心思想到了姚某的工作上。
2007年9月4日,姚某和单位的司机一起来到首都机场北京空港地面服务有限公司(BGS)国内提货处提货。
这批货是从深圳发到北京的55箱AMD牌CPU。下午姚某和司机提到货,开着货车回到公司,公司工作人员清点后发现,其中的一箱货“错了”,整箱的840个CPU(价值277130元),变成了四对音箱。
事后,据姚某交代,掉包盗窃是他在程某的配合下,利用事先准备的箱子干的。得手后,程某以15万元的价格将CPU卖出。
胆子变大一次改偷俩
2007年10月30日,姚某再次和同事一起去首都机场收货。这批货还是从深圳发到北京的。但收货过程中,物流公司却发现箱子少了两个。
了解到情况后,物流公司立即发电报到深圳,但深圳方面却说“货已发出”,物流公司安排专人查找,但怎么也找不到。
“失踪”的两个箱子里,一箱装的是金士顿牌内存625条,价值179250元;另1箱货物装的是N3型MP3共300个,价值35400元。
据介绍,货是姚某等人偷的,他们将赃物以5万余元的低价卖了。
嫌赃物太便宜拉回去换“值钱的”
2007年11月14日,姚某、王某再次经预谋后作案。因为连续两次作案收货人都是自己,姚某这次没敢露面,只是在“幕后操控”。
王某是某公司的一名搬运工,他利用从深圳至北京的某航班货舱内搬运货物之机,将北京京龙物流公司托运的1箱货物偷走。
这箱货物是400个512MB内存,价值59200元。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次日姚某将赃物交给程某后,程某居然嫌赃物“太便宜”,要求姚某把偷来的内存再送回去,并利用提货之机换1箱“值钱的”回来。
之后,程某和姚某一起来到提货处,将箱子放回成堆的货物中,而后又将北京京龙物流公司托运的另一箱货物偷走。这箱货物为AMD牌CPU共528个,价值154320元。
正是这次过于大胆的举动,让姚某等人暴露了。货物“失而复得”,当时的办理人为姚某,这使得接到报案后的警方很快把他列为重点嫌疑人。
后来,姚某等人在销赃时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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