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陈宝根查看地铁工地现场 |
昨日,西安市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地铁火灾事故现场责任分析会
会上市长出考题
内容:事故发生后,该汲取什么教训?今后如何防范?
目的:对症下药,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意义: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彻底解决在地铁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会后企业签协议
■报告制度 发生地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市政府
■调查制度 15天内对不能履职尽责的公职人员查处
■保证制度 21家企业各缴安全保证金3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赵伯平) 66小时地铁施工发生两起火灾,而且都是同一原因引起。
两起火灾省市领导高度关注
2008年12月30日16时30分,西安地铁二号线F9地裂缝施工点 (会展中心站以北约500米)发生着火事故,原因是施工人员在进行立模钢板切割的过程中,因钢板掉落地下引发防水材料着火,现场烟雾较大并从隧道两端冒出。
2009年1月2日9时56分,二号线钟楼站右线隧道内起火。此次起火原因仍是工人操作不慎,致使焊渣引燃了防水材料。
约66小时,同一原因,发生两起同类火灾事故,究竟问题何在?此事引起了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的高度关注,并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昨日下午,西安市市长陈宝根亲自前往事故现场查看。在地下数十米的钟楼站隧道内,虽然已经闻不到刺鼻的烟熏味,但是过火处所留下的焦黄等痕迹依稀可见。两处施工点被引燃的都是防水卷材,陈宝根拿起这种材料,仔细查看质量认证、贮存要求等相关内容。
召开分析会给出“安全考题”
随后,西安市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地铁火灾事故现场责任分析会,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军,副市长黄省身,市政府咨询员乔征,市政府秘书长毋晖参加会议。“事故发生后,大家应该汲取什么教训?今后如何防范?”会上,陈宝根将这两道题,出给了参会的市地铁办领导、参与地铁施工的21个项目部负责人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现场让他们回答。“出题,目的就是对症下药,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面对市长的考题,首先发生火灾的项目施工单位中铁隧道局的项目经理说:“主要是大的施工快完了,管理上松懈了,有点侥幸心理。”
另一家事故责任单位中铁五局参会人员也坦言,今后在安全细节上要重视。
“事故发生的原因很简单,施工人员、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只要有一个人负起责任,事故就不会发生。”面对他们的答案,陈宝根说,“这件事不仅仅是着点小火这么简单,而是要举一反三,我们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彻底解决在地铁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市长向市民道歉避免事故再发
“西安市民期盼地铁这么多年,施工才刚刚开始,就连续发生这样低层次的事故,作为地铁建设的总指挥,我向全体市民表示歉意。我们必须用坚定的决心,采取断然的措施,杜绝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陈宝根严肃地说。
会议决定,对发生事故的两家施工企业——中铁隧道局、中铁五局在两年之内,不得参与西安地铁等城市建设的招投标。对于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公司、华铁监理公司同样退出西安市场两年,并立即更换现场全部监理人员。
目前参与地铁施工的21家企业,会后立即与市地铁办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各缴纳安全保证金300万元,如果一旦发生人为事故,将予以没收;没有发生事故的,安全保证金将如数退还,同时市政府也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以表彰安全生产的地铁施工单位。
会后,将由市监察局牵头,成立责任调查小组,在15天之内,对不能履职尽责的政府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从严进行查处。
西安市地铁办将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与承诺。并召开主任会议,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并对其他城市发生的地铁安全事故进行借鉴总结,汲取教训。今后,凡发生的地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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