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雷敏)不少境外就业者把到海外打工视为“淘金之旅”,但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日前提醒,公民出境务工需谨慎,一定要注意辨别,提高自我维权意识。
近年来,我国企业和个人“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商务部的统计显示,到2007年底,我国7000多家境内投资主体在全球17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超过1万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1179.1亿美元。
2008年1至11月,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71.3亿美元,同比增长42%;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72.4亿美元,同比增长24.2%,11月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79.4万人。
但同时,境外劳务纠纷也时有发生,导致出境务工人员权益受损。如一些务工人员出境后或“无劳可务”,或没有合法的工作准证,或工作环境和待遇与合同不符,工资不能兑现,被无故解雇等。
刘志军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引发境外劳务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境外雇主、外派企业或劳务人员中的一方不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主要包括:一些无资质中介和个人无视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外派劳务,甚至虚构劳务项目,收取高额费用,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少数外派企业不遵守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如不请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对项目进行确认,不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查,不到劳务人员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招收备案,或不进行人员派出前的培训或派出后的服务和管理,甚至有个别企业违规超标准收费或变相收取履约保证金等。一些境外雇主违反当地法律法规,侵害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此外,也有个别劳务人员守法意识差,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与境外雇主或外派企业发生分歧等。
境外劳务纠纷发生后,商务部首先会核实情况和分析原因,并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责成相关单位妥善处理。如果是外派企业的原因,由相关地方政府责成其按规定做出处理;如果是境外雇主的原因,要求外派企业在使馆的指导下加强对外交涉;如果涉嫌违规违法外派,由外派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责成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如果是劳务人员的原因,则要求劳务人员遵守合同和法律,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目前,为确保境外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对外派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有:做好项目确认,详细核实境外雇主和项目的情况;做好项目审查,规范合同;做好劳务人员招收备案,不得层层委托;为劳务人员取得境外合法工作准证,不要通过办理旅游、商务等签证派出劳务人员;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变相收取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派出培训考试合格的劳务人员;加强境外服务和管理,要求雇主严格履行合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加大项目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化解苗头性问题;快速及时处理境外劳务纠纷,防止激化矛盾。
同时,商务部对外派劳务人员也严格要求。外派劳务人员首先要具有符合境外雇主要求的基本条件和相关劳动技能,能够胜任工作;其次要认真遵守与境外雇主和外派企业签订的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再次,要遵守我国和劳务输入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还有,要通过正规渠道和方式反应诉求。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提醒,公民出境务工,首先要通过经国家批准的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境务工,不要因急于出国而心存侥幸,找一些无资质的中介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其次要认真了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真实性,查验企业的经营资格证书和本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派劳务招收备案表;三是要直接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合同,并认真核对合同条款;四是谨慎交纳费用,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要坚决予以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五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维权,不要因采取过激行为而触犯国内外的法律法规,给自己带来更大损害;六是要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渠道多了解出境务工的有关情况,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