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沧州1月5日电 近日,河北省政府征得交通运输部的意见后,批准了沧州市政府组织做出的《黄骅港总体规划》。
黄骅港是河北省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我国北方主要的煤炭装船港,是我国西煤东运第二通道的重要出海口,是沧州市及冀中南地区、神黄铁路沿线及鲁西北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黄骅输煤大港于199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开工建设,经过1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第二大能源输出港,成为我国西煤东运、北煤南运助力国民经济顺畅发展生命线。随着能源大港的建设与发展,为综合大港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在北方淤泥质海岸建设深水大港的宝贵经验。河北省、沧州市审时度势,为使沧州地区融入环渤海、京津冀经济圈,发挥沿海优势,大力促进临港产业开发,切实打造河北南部地区经济增长极,于2005年5月,开始着手做黄骅港总体规划,谋划建设沧州黄骅综合大港,以港口为基础平台,拓展综合运输、临港工业、仓储、物流等现代港口功能,使黄骅港逐步发展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港口。经过几年的制定修改,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近、中、长期整体规划。
沧州市大陆海岸线长约95.3公里,《规划》明确,自大口河向北至黄骅市前徐家堡黄南排干河18.7公里作为港口使用岸线;前徐家堡黄南排干河口向北至南排河口18.4公里作为港口预留岸线,远期作为港口岸线,适时进行开发。
黄骅港规划,以煤炭港区、散货港区和综合港区为主,以河口港区作为补充,北翼保留发展空间的总体布局,并对各港区的主要功能进行了划分。黄骅港总体规划对港口水、陆域布局界限进行了划分;对锚地、航道进行了规划布置;对黄骅港到港船型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具体船型和船舶吨级在港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进一步论证确定;对港口后方公路、铁路等集疏运通道进行了规划,具体布局及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时,通过工可研进一步论证确定;同时,对供电、给排水、通信、生产辅助设施和支持系统进行了规划。
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沧州市政府要进一步协调港口及后方产业土地使用的统筹管理工作,尽快制订其他机关专项规划,并与黄骅港总体规划相衔接、协调。批复强调:港口总体规划是沧州市港口建设、有效保护和利用港口岸线资源的依据。在港区界限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与《规划》不符的永久性建筑物。建临时设施也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如港口建设需要,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批复强调:沧州市委在统筹考虑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起步工程的位置和规模,同时做好新的综合大港航道开发建设泥沙回淤监测工作。
随着黄骅港总体规划获得批准,黄骅港即将掀起新一轮建设高潮,又一个车水马龙、机器轰鸣、百船进发的喜人画面,将很快展现在渤海湾西南部。(韩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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