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5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2009年将是中国财政十分困难的一年,预计全国财政收入将明显下降,同时支出压力会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将非常突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实现2009年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
谢旭人介绍说,2008年财政收入总体增长较快,但增幅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预计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将突破6万亿元,增长19%左右。其中,上半年因为经济增长较快,企业效益较好,全国财政收入增长33.3%,但下半年,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增幅下降,企业效益减少,并且在去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幅下调的基础上,又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税收减免政策,使得全国财政收入增幅逐月回落。
对于今年的财政政策,财政部透露,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大力促进消费需求。增加国债规模,重点安排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恢复重建,带动和引导消费需求,迅速拉动经济增长。通过家电下乡补贴、增加物资储备、农机购置补贴等多种方式,促进消费增长。
谢旭人在会上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中央在全面分析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有效应对严峻形势、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的重要保障。
谢旭人指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需要处理好包括扩张总量与调整结构、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减税增支与增收节支、财政调控与市场机制等4方面的重要关系,同时要在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大力促进消费需求;推进税费改革,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等5个着力点上把握好。
谢旭人指出,今年要继续执行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政策;落实降低住房交易税收的政策;调整完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统一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今年还将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式,改变部分应税品目的计税依据;将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今年还将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研究环境税及相关税种的改革方案。
对于统一房产税的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王素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主要是税制进一步完善的体现。原来外资企业不交城建税,也不交教育费附加,但是内资企业需要交,这样,内外资就不公平,所以统一是必然的。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都已实现了内外资的统一。这也是实现加入WTO之后的承诺。
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价、地价或租价向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缴对象主要是在华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将与内资企业享受“无区别待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据了解,城市房地产税目前依照房屋折余价值按年计征,税率为1.2%,占房屋投资成本比重不大。但如果依租金收入按年计征,税率为18%,比国内企业所缴房产税高出6%。因此,这一措施将在客观上放松外资对房地产投资的限制。(记者黄晶华)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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