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国进出口关税税则将作进一步调整
2009年,关税调整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和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框架下的关税调控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2009年我国关税调整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我国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加入世贸组织降税承诺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5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由于涉及的降税商品范围和税率降幅较小,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09年的关税总水平与2008年相同,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仍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仍为8.9%。经过此次降税,除上述鲜草莓等5种商品还有1年的降税实施期外,我国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的15.3%降至目前的9.8%。
在韩国釜山市,一名行人从堆放的钢铁产品旁走过。新华社/法新
此次关税调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一是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对动物饲料、农药中间体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茶叶采摘机、土豆、甜菜收获机、青储饲料收获机和大型收割机等农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二是支持高新技术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
三是促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鼓励利用再生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是缓解纺织、钢材、化肥等行业面临的经营困难。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