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一年后血本无归该妇女怀疑有人借开公司入股名义骗人钱财,已向公安部门报案
本报海口1月5日讯(记者聂元剑实习生陈琳)为离开与前夫一同生活的伤心地,经网友介绍,李女士离婚后借了20万元来海口投资当一家公司股东。
结果一年多后,她没有看到该公司发展一桩业务,投入的资金没有任何回报。此事还涉及到其他的投资者,李女士怀疑这是一宗借投资入股骗人钱财的行为,于是向海口公安部门报警。
据李女士介绍:她是湖南省常德人,今年40岁。2007年初,她在老家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为此,她一直想另找一个地方生活和工作。2007年4月,她在网上认识了一男人,这个男人自称在海口办公司,他邀请李女士来海口投资经商。经过多次网上交流后,李女士下定了决心,于2007年5月27日坐飞机到达海口与这名男子见面。这名男子把她带到了公司进行参观:该公司办公地点在海口龙昆北路华银大厦内。该男子与公司几名主要负责人一起给李女士做工作。他们称公司正在与日本做出口生意,并拿出与日本公司做生意的相关批文和合同书等给李女士看。这些人称:该公司现急需一部分前期启动资金,他们邀请李女士投资当公司股东。并承诺:李女士当股东后,还可以在公司上班,每个月可领取两三千元的工资。
在这些人反复做工作下,李女士拿出了5万元投资该公司,公司给了她6%的股份。她随后在公司内上班4个月。
同年6月24日,该公司负责人李某又要求她投资了5万元给公司开展业务,并提高李女士的股份到13%。
同年8月底,该公司负责人李某和陈某又找到李女士,要求李女士想尽办法在外面借7万元给公司开展接待业务。李女士拿钱后,这些人又给了李女士10%的股份。
同年12月底,该公司负责人陈某、李某通知李女士开股东大会,又要求李女士追加了1万元作股份追加资金。
2008年春节以后,该公司负责人再次通知李女士开股东大会,再次要求李女士追加2万元作股份追加资金。否则免除她所有股份。
就这样,李女士前后投资了20万元到该公司购买股份当股东。她对记者说:“我购买了该公司23%的股份,却一直没有看见该公司开展什么业务。他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让我知道。”
据李女士介绍:除了她外,还有其他人被劝说进该公司投资当股东。由于不见该公司开展业务,李女士不仅没领到该公司一分钱工资,这些股东对该公司投资一年多时间,没有见到任何回报。于是,一个多星期前,这些股东一齐要求退出,要求退回股本。
然而结果让这些股东们大吃一惊,该公司由于欠下华银大厦3万多元的物业管理费而被锁门不能开展工作,答应给他们退股的负责人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更换手机号码无法联系。
眼看自己的投资血本无亏,李女士向海口琼山公安分局报警,告该公司借办公司投资入股的形式诈骗钱财。
记者今天赶到华银大厦该公司租用的办公地点采访时,该公司负责人李某碰巧与华银大厦的物业管理人员赶到现场,办理该公司欠款抵押手续。李某称:该公司邀请了李女士等几人投资入股,这些钱目前被该公司负责人陈某拿出去开展业务时用掉了,现在该公司还欠华银大厦物业管理费3万多元,他们准备用办公设备抵债。同时,他们也想办法给李女士等股东退股。
作者: 聂元剑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