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自称被董静欺骗的购房人出具联名手印,称将联合维权。记者 韩萌 摄
关注焦点 近日,一封题为《广渠门购房的受害者请注意》的帖子,在多家网站广为流传。
一位名为董静的某拆迁公司经理,被指以“代购回迁房”为名,收取了百余位购房者的房款后失踪。涉及金额至少超过7000万元。
广渠门一楼盘的开发商,也成为帖子怀疑对象。昨日(5日),该开发商发表声明称,与此事毫无关系,并已经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提醒当事人及时向警方报案。
到昨日,董静已失踪半个月。
梁洛(化名)知道,找不到董静,自己的41万余元房款也将“凭空消失”。
董静曾经承诺,能够帮忙买到广渠门外的一处危改回迁房。梁洛将购房款全数交给了董静。
董静的身份是,北京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其自称,该公司负责广渠门外南街此项目的拆迁。
不止梁洛一人相信了董静的承诺。据董静失踪后“醒悟”的购房者们的统计,自2006年年初到2008年年末,至少有百余位市民付款给董静购买回迁房,涉及金额在7000万元以上。
昨日,涉及的楼盘开发商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媒体发表声明称,该公司严格遵守政府关于危改项目回迁的规定,无权也从未对该处回迁楼进行过非法处置。并且,该公司“已就此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
交钱 “必须一次性付款” 2008年12月21日9时30分,9位购房者来到朝阳区双井优士阁大厦,准备找董静签订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但董不在办公室。拨打其手机,无法接通。此后的十几个小时,董始终联系不上。
接下来十几天里,董静再也没有露面,消失了。
前晚,刘家窑桥附近某咖啡厅,七位购房者拿出他们统计的被卷款购房者名单,共118人,最早签约者可追溯到2006年初。
梁洛是在去年8月21日将购房款交给董静的,当时,换来了一份“委托购房协议书”。
协议书上,甲乙双方分别为“北京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晖公司")”和梁洛,并盖有甲方的公章。协议书显示,乙方以每平方米8000元的价格,委托甲方购买广渠门危改小区一套一居室。
梁洛称,当时董静口头承诺,2008年11月30日前,将安排梁洛与开发商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正式的购房合同。
此前,董静在告诉梁洛“能帮忙买回迁房”时,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梁洛必须有北京户口;二是必须一次性付款。
因为董静称,嘉晖公司与开发商合作对广渠门外南小街危改小区拆迁,梁洛没有怀疑。
梁洛记得,董静当时向她“坦白”,她买的回迁房性质,等同于经济适用房,当时价格实际是4580元每平米。“差价是用来打点各方面关系的,你也知道,回迁房很难弄。”听到董的话,梁洛欣然接受,并觉得,面前的中年女子“有点路子。”
可直到12月份,梁洛也没签上合同。直到董静失踪。
“从12月22日起,名单内的人陆续到朝阳、宣武等区公安分局报警。”购房者赵先生说,实际人数不止这些,他在公安局报案时听办案民警说,报案总人数有近150人。住址遍及东城、西城、崇文、宣武、通州、延庆等区县。
7位购房者称,据他们统计,目前知道损失最多的一位达235万元,按每户50万元估算,总金额约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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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识 三种渠道“交结”董静 交款的购房者涉及各个行业,有商人、教师、科研技术人员、政府公务员……而这些人,绝大多数此前并不认识董静。
购房者们称,他们获悉消息并结识董有三种方式:通过数个房屋中介公司、东华门街道办事处和散户推荐亲友。
多位购房者介绍,涉及此事的房屋中介公司中,主要有两家公司的负责人,谢光和马华(均为化名)。昨日,二人均表示不愿透露公司及姓名。
谢光供职于团结湖附近一中介公司,他说,从2006年初至事发时,找他有意购买回迁房的,共有70人左右,最终经他手交款给董的,约28人。谢光回忆,与董相识颇费周折,董熟识一位妇女,并叫她周阿姨。2006年初,谢认识周阿姨的一位同事,该同事已付款欲托董静购买回迁房,便辗转得到董静电话,自我介绍时,提了周阿姨,双方就此认识。
而马华称,2007年2月底,他认识了同行谢光,并得知董静有广渠门回迁房的房源,二人便将中介信息共享。当年3月初,两家中介公司通过网络广告陆续接到客户,并将他们介绍给董,并从中收取中介费。经他手见董的客户,也有近30人。
“其实我自己也是受害者。”谢光说,他在2006年中期也交给董静约20万元订金,用于自己购买一居室。而马华则表示,中介公司在此事件中也受到损失,事发后,他所在中介也将80万左右的中介费退还给客户,可网络宣传费和办事员提成约20万元则无法挽回。
昨晚,谢光所说的周女士在电话中确认,自己认识董静。她称,她与董静的姨妈是同事,两家住址较近,常有往来。2005年底,董静对她说,能帮其购买广渠门的回迁房,她便付给董30万订金。
周称,她先后推荐过4位朋友,交了5套房屋的订金。但其否认谢光认识董静是经她推荐。
此外,据购房者称,约有40名购房者则是通过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人员介绍的。与中介介绍的不同,这批购房者可以不付全款,付订金的基本标准是:一居20万,二居25万,三居30万。
昨日下午,东华门街道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说,街道办确有工作人员付钱给董静买房,但都是个人行为,不涉及办事处。
该领导说,他自己就为购买一套三居室,付了30万元订金,街道办约有四五人购买。可能其中有人将此信息告诉给亲友,但身份都是购房者,不涉及其他利益。
怀疑 “越调查越相信” 至少百余位购房者,为何会将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购房款交给一个陌生人?用梁洛的话讲,董静说办回迁房是暗箱操作,“我们就像身处暗箱之中,看不到光亮,却也无法走出暗箱。”
购房者们调查的信息显示,董静,1972年生人,家住朝阳区,是北京荣诚睿丽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法人。(据梁洛出具的董静手写证明显示,北京荣诚睿丽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由嘉晖公司更名而来)。
购房者称,签订协议后,董多会表示在两个月内签订与开发商的正规买房合同,而到预定日期,她又以各种理由延迟。在购房者李先生的印象里,董数次召集购房者宣布延期理由,包括:中非论坛、奥运会在京开幕、各项手续未办理齐备、与开发商沟通出现问题、带开发商出国旅游……
多位购房者坦言,交钱后,见签约一拖再拖,他们曾有过怀疑。但很多购房者在着手调查董静和开发商之后,“在怀疑中逐渐又有了信任。”
李先生说,在找董静之前,他曾对董静摸底调查,亲自去董所在的位于宣武区的另外一小区的拆迁办公室,见董办理收钱(回迁房款)事宜,又走访了附近拆迁居民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均确认了董拆迁公司经理的身份。经他调查,董所在的拆迁公司在工商局有注册,具备资质。最重要的是,董经常拿盖着开发商公章的“因故延期”通知,给众多购房者看。
前晚,购房者提供的通知上可见,落款为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盖公章。
刘刚玉(化名)记得的细节是,某日上午,他曾托朋友去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调查所购买的小区楼号的户主,结果显示不是刘的名字。“我正想给董打电话,没想到她的电话打来了,问我是不是派人去调查房子了。”能如此快的获取信息,让刘坚信了董静有特殊的关系。
谢光在中介工作8年,对于此事,他信任董静的理由是,董所说的运做回迁房的流程,完全符合他的多方了解。而周女士则称,她的同事、董静的姨妈说,自己也购买了两套住房。“她(董静)总不能骗家人吧。”
董静失踪后,众多购房者到北京多个公安部门报警,目前警方称,正在全力调查此案。
链接 仅拆迁地居民 可购回迁房 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律师张斌说,回迁房的安置对象是原拆迁区域居住人口,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将回迁房卖给其他地区居民。昨日,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一女工作人员证实此说法。(记者李天宇)
鑫阳房地产:无人认识董静
该公司称与董静公司无合作,认为董静出具伪造公章
开发商回应 近日,广渠门外南街项目部分业主已收房。有关董静收受回迁房款后失踪的帖子在多家网络予以曝光,其中同时提及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的开发商、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昨日,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多家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称,关于网络传言中所涉及的个人和有关机构,本公司与之从未存在或建立过任何形式的隶属、雇用、委托、代理等法律关系。
“公司从员工到领导,都不认识董静这个人。”昨日下午,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永全向本报记者表示,从网络获悉此事后,公司从上到下彻查此事。
胡永全称,他们在广渠门外南街危改项目上合作的4家拆迁公司,都是经招标后产生的,并有备案。鑫阳公司与董静所在的拆迁公司从未合作过。
对于董出示的盖有鑫阳地产公司的公章,胡永全说,公司出具各种文书,都要经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加盖公章,然后留底,但经调查,没有这些通知的留底。他认为,这些通知上的公章是伪造的。
对于有购房者指出的“董曾带开发商领导出国旅游”这一说法,胡经理说,公司领导每次出境,都有出境记录,公司经调查,此说法不存在。
“这件事,让开发商的名誉受到了损害,我们也是受害者。”胡经理说,公司已经于2008年12月25日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关文件资料,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调查。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