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成功医改”背后悬疑
成立90天的清大公司,便以超凡的气势正式吞下绥芬河市成规模的三家大型公立医院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立三 | 黑龙江绥芬河、牡丹江报道
这项被官方称之为“医疗体制改革”的工作被民间言语一语捅破---“卖掉医院”。
“改制”两年,绥芬河医疗体制改革还在“宿迁模式”的幻影中摸索。曾公开质疑此事的原市委宣传部干部侯敬杰告诉《望东方周刊》:“绥芬河几乎把所有公立医院都白白送给一个人,医疗垄断,是伪市场化,老百姓不会拣到好果子。”
2008年10月新医改方案面世,明确公立医院改革在方向上必须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这让一直高调宣传医改“成功经验”的绥芬河官员变得格外谨慎。
“不能说成功和失败,我们还在探索。”绥芬河市副市长徐宽向《望东方周刊》表示。
我不宰别人,就有人宰我
“我让儿媳妇去绥阳(镇医院)生小孩,肯定不能在这(绥芬河市)生。这什么都贵,生个孩子得三四千。”方维莲告诉《望东方周刊》。
2008年6月10日早晨,方维莲的右腿意外骨折,她被送入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先是花了40元拍了骨片,然后被要求花405元做核磁检查。她禁不住问医生,得多少钱能治下来,医生答复说:要住院手术,一万三四千能下来,先交一万押金吧。
作为打工者,一万元真的不是小数目,她犹豫再三,花200元打车去了牡丹江的一家大型医院,没有手术,保守治疗七天后出院,花费3000多元。
“绥芬河看病咋这么贵?”方维莲惊呼。
绥芬河市人民医院的一位医生告诉《望东方周刊》:“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考核任务,而且任务是逐渐增加的,完不成老板要扣工资,每天在单位都要算计算计今天开多少方子才能拿回工资。”
该医院另一位骨科医生也证实了这种说法,“我们科室是每个月45万元的任务,每个人身上就四万多,只能开好药,开贵药,重复用药。”
他无奈至极,说了一句略显江湖的话:“我不宰别人,就有人宰我。”
在老医生孙涛(化名)看来,在利益面前,良心和医德都脆弱得不堪一击。孙涛觉得,医院改制两年,并没有政府大张旗鼓宣传的那么美好,药品的暴利依然难以控制,“消炎药炎琥宁两块六进来的,卖23块钱,多大利润啊!”
他甚至悲观地认为:“卖掉以后,形势不是越来越好,是越来越糟糕。强行改制,背后的事很难说。”
“卖掉”的冲动
早在2003年绥芬河市就组织相关人员到江苏、吉林等地“取经”,“宿迁模式”被一些领导大加赞赏。
2005年,绥芬河市西城区医疗中心推进小组成立,绥芬河市医疗中心项目开始对外招商。这个类型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项目,计划投资9000万元在西城区建造一所设计病床500张、建筑面积三万多平方米、占地面积为六万平方米的三级乙等医院---绥芬河市医疗中心。项目前景被描述为:医疗行业是国家支持发展的“朝阳产业”,市场风险小,有较好的投资前景和相对稳定的高额收益。
2006年3月,绥芬河市政府多次接触有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参股的深圳市清大精英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欣波,希望依托清华大学医学院,引进名校优势理念、资源、人才和技术,对绥芬河医疗体制进行改革。
绥芬河市发改委文件显示:绥芬河医改依据卫生部2000年《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医疗体制改革指导意见》,通过市场化运作整合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医疗资源,使之更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
2006年4月22日,绥芬河市政府与王欣波任董事长的黑龙江清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清大公司收购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负责兴建一所医疗中心,此项目后追加投资至一期1.3亿元,二期1.5亿元。
2006年9月17日,双方签订三家医院改制合同书,对所属的三家医院整体式改制,清大公司一次性收购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100%股权和资产,并负责在西城区建设一所医疗中心。改制后的三家医院被定性为自收自支的非营利性民营医院。
双方约定,被清大公司收购的三家医院依然承担政府公共医疗的职能,政府保证按照2005年财政对公共卫生投入额度79.5万元的基数进行补贴;对低保和“三无”病人的救治,按照实际发生情况作出经费计划,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对于改制后建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市政府给予相应投入、资金补助和政策优惠。清大公司引进的中外医疗专家,市政府按照绥芬河市引进人才政策给予经济补贴。
同时,绥芬河市卫生局将严格控制个体医疗机构的审批,实行总量控制,不再新审批或扩建50张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和门诊机构。
2006年9月18日,三家医院也被清大公司正式接管。
“政府为什么要卖掉我们?我们不是他们的包袱,财政每年就给(中医院)18万元,什么都不管。”原中医院医生张华(化名)告诉本刊记者,中医院原来什么都没有,慢慢经营之后增添了彩超、胃镜、B超和热疗仪器等大型设备,改制之前还曾集资251万元购买过一台CT机。
曾任中医院院长的刘景林也向本刊记者证实,中医院当时的经营状况很好。
质疑者认为,远不说宿迁和新乡,2004年山东省菏泽市卖掉的五家医院一年后被政府回购,这样的教训足以让绥芬河借鉴。2005年5月卫生部强调“市场化非改革方向”,而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也有“中国医改基本不成功”,商业化、市场化的倾向是完全错误的报告。
这些,并没能缓释卖掉的冲动。
成立90天的公司
“我们没有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就是形式也没走。清大公司是个什么样的公司,我们完全不知道。就只看到王总一个人进进出出的,也没见到过其他人。”医院的一位员工告诉《望东方周刊》。
“改制”之前一次走马观花式的所谓考察,根本解答不了人们心中的疑虑,曾经参与考察的一位医生告诉本刊记者,“到深圳去考察,哪个是清大公司?没看到营业执照,连张办公桌都没看到。参观研究院,那是人家的研究院;去北京参观清华大学,那是人家的大学。没有一个是来收购医院这个人的。”
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湘岩告诉本刊记者:“黑龙江清大投资有限公司隶属深圳清华研究院,总部在深圳。”董事长王欣波回应本刊记者说,黑龙江清大公司是挂靠在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的公司,股东是他们五六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
本刊记者致电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研究院办公室澄清:“黑龙江清大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研究院没有任何关系。”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研究院的确参股组建过深圳清大精英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王欣波任董事长,办公室设在研究院内。但公司运作得很不好,连续三年亏损,维持不下去了,2007年初研究院清理注销了这家公司。
据悉,2005年5月王欣波任董事长的深圳清大精英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曾与河南省焦作市政府签署医疗产业化项目合作协议,该公司计划收购焦作市的部分医院,在3~5年内投资18亿元人民币,在焦作投资设立清大医疗中心、清大国际医疗教育科研中心和清大国际医疗产业化中心。
河南省焦作市发改委外资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望东方周刊》:“这个项目后来没有进行,是因为在当时‘医改基本不成功’结论下,领导对出售医院有顾虑,当时确定的是想把中医院出售给王总,主要医院像人民医院肯定不能给他,政府要保证主导地位。”
时隔一年,这个夭折的项目在绥芬河市得以重新演绎。
据本刊调查,黑龙江清大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6月19日在牡丹江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际出资为200万元,王欣波为法定代表人,登记股东为王欣波和其父王经纬,办公地点设在东安区东安六条路新安街月租800元的商服楼里,一年后该公司搬入东安区七星街78号的海通大厦605-2室。
其实,早在清大公司成立之前,也就是2006年4月22日绥芬河市政府便与其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2006年9月18日,成立90天的清大公司,便以超凡的气势正式吞下绥芬河市成规模的三家大型公立医院。
地产诱惑
“地皮多少钱?设备多少钱? 我们究竟被卖了多少钱?政府究竟收回多少钱?”困扰医院职工两年的问题悬疑难解。绥芬河市政府文书室拒绝透露2006年9月17日市政府与清大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合同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是保密的,不能查阅。”
本刊记者从其他渠道获知,2006年9月,北京岳华会计师责任有限公司对绥芬河市三家医院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三家医院资产(含土地)总计为4422.00万元。截至2006年4月30日,三家医院的账面尾款为42万元,三家医院的总负债为1104.13万元。
按照双方协议要求,从评估的净资产中支付给清大公司的款项包括:278名正式职工一次性职工身份安置金1338万元;聘用职工193人的安置金80万元;补缴各家医院应为职工缴纳而未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用1207万元;医疗中心设计费用81.8万元。
王欣波向本刊记者透露:“收购医院出资3700万元,实际要在3900万元左右,政府办事会有一些他们的规则。”
一位神秘线人给本刊记者发来短信息称:开始国有资产(市财政局国资办)就拒签(协议),据说签了会导致两亿国有资产流失。
本刊记者就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向绥芬河市财政局进一步核实,市财政局局长张灿镇以市里面有规定,采访必须有市委宣传部人员带领而拒绝。
本刊记者调查得知,2007年4月,清大公司向市财政支付了第一期股权收购金400万元后,三家医院的法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三家医院房产和土地所有权进行了变更。
按照合作协议,三家医院合并组建医疗中心后,清大公司需在绥芬河市西城区选址建设建筑面积为四万平方米的医疗中心,所需土地由政府按照公共事业用地无偿划拨,政府负责“七通一平”。
据了解,在征地费用上,政府为拆迁补偿一项便付出500万元的代价。
为了回报清大公司,合作协议明确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旧址可由清大公司开发房地产,可以在此地块上兴建星级宾馆、高档商务办公楼、餐饮、酒店、金融、住宅等设施。
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地处绥芬河市商业中心地带,其中人民医院占地10000平方米,中医院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同一地段商服楼房售价曾达到10000元/平方米。
14000平方米的“黄金地皮”无疑对清大公司构成极大诱惑,王欣波告诉本刊记者:“肯定要开发房地产。”
领导亲戚管财务?
2008年2月,当地媒体报道说:医疗中心改制后,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激活了三家医院的运转机制,使医院的各项业务收入呈现出不同程度增长趋势,比改制前提高27.1%。
王欣波告诉本刊记者,改制前三家医院的年营业额是5800万左右,2008年争取达到7000万。医务人员的经济收入和福利待遇得到提高,每月工资支出比改制前增加近18万元;每月比改制前多缴保险等各类职工保障金近八万元。
这些数据让原市委宣传部干部侯敬杰心惊肉跳。他始终坚持认为,羊毛应该出在羊身上。
他告诉《望东方周刊》:“卖掉医院就是打着市场化的幌子搞垄断,原来三家医院可以竞争。三家医院的药品进货渠道不一样,比如你的卖10块钱,我就卖八块钱,老百姓还可以选择,现在是一家独大了。”
对于高考核目标下的“大处方”质疑,王欣波不以为然。他说:“医疗中心内部有规定,对医生开出的处方有严格的监控,医生开大单子会受到警告或亮红灯,受到处罚。”
绥芬河市卫生局局长李波告诉《望东方周刊》:“我们就是监管它,更多的是从业务上,比如检查医生从业资格证,以前自己不能处罚自己,现在对他们监管比较严格,检查也是经常性的。”她表示,大处方的问题,一般是有患者反映就会去查。
被看做是整个医改亮点的医疗中心基建工程进展缓慢,以至停建,引来对清大公司资金链是否牢固的猜测。按照规划,新的医疗中心应在2008年底建成。但医疗中心在2006年9月18日举行奠基仪式后并没开工,拖到2007年7月1日开工建设后,至2008年夏完成基础部分后再度停滞。其间,市人大常委会曾要求加快医疗中心建设。
王欣波解释说,因为钢材价格波动,与施工方发生经济纠纷致使医疗中心基建项目停工,现在投入到医疗中心的资金有500万~600万元。
而官方数据则显示,至2008年11月绥芬河医疗中心工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3765万元。
对资金链是否牢固的质疑不仅在此,一位医生反映的情况更像是危言耸听:“医院现在欠药品经销商很多钱,有的已停止一些药品供应,有些临床用药也保证不了。”
王欣波回应说:“资金没问题,我以前做生意,前些年的医疗市场,一分钱的东西可以卖100块,我赚过好多钱。我和身边的同学都是身价过亿。”
作为一名宁波籍而在牡丹江市当选的人大代表,他再三表示,投资绥芬河的医疗事业,主要是想做一项对当地百姓有益的事业。
绥芬河市卫生局局长李波告诉《望东方周刊》:“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应该受工商、财政、税务和审计监管。我们对他们的财务状况不干预,资金应该没问题,再说改制后管财务的人也没换,也是我们绥芬河本地人,听说还是市里领导的亲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坊间又传出政府将出价4000万回购医院的说法。王欣波听闻此言表示:“即使政府回购,按照物权法,也应该由我同意。”这一说法旋即被绥芬河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官员否认。
面对舆论的重重重压,王欣波告诉《望东方周刊》:“改制后药价降下来了,百姓得到满意的医疗服务,职工工资涨了,等2009年医疗中心建起来,那时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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