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7日电(记者汤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杀害呼和浩特市民警宝力格烈士的凶手张兰同日前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罪犯张兰同,50岁,呼和浩特市人,无业。
2007年5月16日上午张兰同到连襟岳某某家索要自家房本未果,中午两人又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当日16时许张兰同产生报复的念头,用一根擀面杖将岳某某当场打死。因为害怕事情败露,张兰同又先后将回到家中的岳某某的女儿、儿子杀害。
当岳某某的妻子王某回到家中后,张兰同用擀面杖打王某的后脑部,厮打中王某趁机打电话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实施抓捕,张兰同拒捕中用刀刺伤民警宝力格,宝力格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罪犯张兰同目无国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穷凶极恶,致3人死亡、1人轻伤,并持刀抗拒抓捕,行凶致死1名公安民警,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兰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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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