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受贿巨款 海南中学东坡学校原执行校长受审
海中东坡学校原执行校长被判五年半
本报儋州讯 (记者 郑邦京 通讯员 钟振强)海南中学东坡学校原执行校长吕仲平犯职务侵占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占公司公款131580元、受贿54000元,近日被儋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学校违规招收高考移民
据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就在海南中学东坡学校(以下简称东坡学校)落成并开始进行秋季招生时,为了扩大招生,东坡学校决定利用儋州市政府给予东坡学校及金××娱乐有限公司解决引进省外优秀人才户口落户(200人)的优惠政策,通过虚假招工,为省外学生及其监护人办理海南儋州户籍、学籍为手段,招收省外学生来校就读。
2005年9月30日,吕仲平代表东坡学校与刘卫萍(另案处理)代表河南金桥教育培训中心签订《合作招生协议书》,协议约定:刘卫萍作为东坡学校河南省独家招生代理人,负责河南省初三学生的招生组织工作,而东坡学校负责学生及监护人在海南省儋州市的户籍及办理家长用工单位证明,同时负责安排学生参加中考,办理学生学籍,保证学生有同等资质参加高考。
双方同时约定,刘卫萍收取每名学生13000元的费用,将其中的4000元支付给东坡学校作为户籍、学籍代办费,学生其它费用到校后另付。刘卫萍收取了每名学生13000元的费用后,除了按每人4000元汇给东坡学校外,余下的9000元则作为其赚取的中介费。
此外,刘卫萍还委托郑逢在河南焦作市为其组织当地学生到东坡学校参加中考及在该校上高中。郑逢按每名学生收取13000元的费用后,将其中的10000元交给刘卫萍,自已则留下3000元作为中介费。
2006年初,杨保章(另案处理)找到吕仲平商谈代理招生事宜,并与吕达成口头合作招生约定:杨保章负责河南安阳的学生招生工作,每代办一名学生要支付5000元作为东坡学校收取的户籍、学籍代办费。
执行校长侵占受贿巨款
刘卫萍等人分多次将学生的户籍、学籍办理费通过汇款或现金的形式交给东坡学校或吕仲平。另外,为了与吕仲平长期合作并获得更多的非法利润,2006年9月12日,郑逢让其妻子将54300元存入吕的建行帐户。吕仲平并未将该款上缴东坡学校及悦信集团公司。
2007年9月,儋州市公安局在户籍学籍专项清理整顿中,注销324人的户口,其中包括吕仲平等人办理的外省户口。河南焦作市的郭某、元某等人获悉她们的户口在儋州被注销后,先后到儋州市政府和海南省政府信访。2008年1月上旬,海南省公安厅介入调查。同年2月吕仲平被拘留,3月16日吕仲平被取保候审,4月3日被逮捕。郑逢2月29日被拘留,4月3日被逮捕。
行贿与受贿两人皆获刑
案发后,吕仲平将140600元退给公安机关。法院认为,由于吕仲平违规用个人的帐户来兼于公用,给实施侵占造成了便利。吕仲平实施了虚假报帐和截留的行为,侵占本公司财产,数额达131580元,其行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吕仲平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达54000元,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郑逢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达54000元,构成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最近,儋州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吕仲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而郑逢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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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考政策规定:在海南省参加高考的学生,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要拥有三年以上海南当地户籍,学生同时要拥有海南省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海南省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
海南中学东坡学校2005年8月成立,是由海南悦信集团有限公司、儋州市委市政府、海南中学联合创办的一所民办公助完全中学。
人物档案
吕仲平 男,1961年9月14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安市,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海南悦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海南悦信海中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中学东坡学校原执行校长。
郑逢 男,1954年4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焦作市民权县,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焦作市新教育培训中心校长,住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学生路。曾因犯受贿罪、贪污罪于1999年10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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