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8日电(记者贾远琨)8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与首钢总公司在上海签署《合资组建航运公司协议》,这是2006年10月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在先后两次共签订4艘大型货轮《包运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第三次携手合作,标志着双方由业务合作迈向资本合作阶段。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和首钢总公司合资组建航运公司,从单纯的业务合作走向资本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和密切双方的合作关系,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赢发展。
此次双方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航运公司先期将投入两艘1.5万至2万吨级杂货船,主要从事沿海和东南亚地区的钢材成品等货物运输业务,为首钢等钢铁企业提供钢材等货物的运输服务和保障,未来将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步扩大运力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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