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赵阳)今年,市建委等主管部门将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内组织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具体工作将在5月份全面展开。昨天,市建委召开贯彻落实《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动员大会。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市建委将在近期出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公约示范文本,以指导业主大会的相关工作。
《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市建委主任隋镇江表示,上半年内将指导规则的落实工作全面纳入社区实践工作。其中1至3月为动员及培训阶段;4月完成新老对接工作,对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社区,要将运转工作纳入到新的规则中来,而对新竣工的物业小区,则要完全按照这个指导规则进行;5月份,对各区的存量住宅社区和在建住宅社区,进行全面的摸底盘查,特别是部分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居民意愿又很强烈的商品房,积极支持业主大会的成立。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物业管理房屋已达3.3亿平方米,占城镇房屋总量的近80%,已成立业主大会近700个,占全市社区的20%。根据新出台的规定,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社区居委会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今后,各区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社区居委会都将参与到督促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的过程中。
新规则中指出,一个单元或楼层的业主可以自行解决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务。对此,市建委物业处处长赵成解释说,部分业主解决小区域物业问题,须在本社区成立业主大会后,并在本社区业主大会制定的议事规则及管理公约范围内进行。他表示,近期将出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公约示范文本,以指导业主大会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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