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黄长水傅桢桢)刚毕业的大学生陈勇(化名),在挽回不了前女友阿美(化名)的感情后,连捅阿美10多刀,接着向自己捅了数刀,跳湖殉情。最后两人因抢救及时,均幸免于难。
昨日,陈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福州仓山法院受审。
“反正是错了,不如一起去死!”
他连捅前女友15刀 昨日上午9点30分,法庭正式开庭。
公诉机关查明,2008年8月12日22时许,陈勇约阿美到某大学草坪,要求重新确立男女朋友关系,遭到拒绝。
“再不答应,我就死给你看!”陈勇边说边拿出准备好的水果刀,朝手腕割去。阿美赶紧制止。拉扯中,水果刀刺中了阿美的肚子。两个人都惊呆了。
“反正是错了,不如一起去死!”失去理智的陈勇,朝着阿美胸部、腹部、手臂连捅15刀,欲杀死阿美后自杀。
被捅伤的阿美大声呼救,引来了附近的保安。陈勇跑到附近湖边,朝自己胸部连捅数刀,跳湖自杀。
后两人都被保安送往医院抢救,均幸免于难。
法医鉴定,阿美所受损伤属轻伤。
“对不起阿美,对不起自己的妈妈”
他当庭认罪 法庭上陈勇承认了犯罪事实,并说“对不起阿美,对不起自己的妈妈”。
陈勇说,他和阿美都是南平某县人,曾是同班同学。两人高中时是恋人。2004年高考,他考上了福州一所大学,阿美落榜了,两人此后失去了联系。
2008年5月,失散4年后,他在网上碰到了阿美。此时阿美也在福州另一所大学上学。重逢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
2008年7月,陈勇毕业后在福州工作,多次找到阿美,要恢复情侣关系,但都被拒绝。
“请求法院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前女友恳请从轻处罚 公诉人称,被告人因无法挽回与被害人的感情,刀捅被害人10多刀,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被告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
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庭审中,被告人有明显悔罪表现,恳请法庭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陈勇的代理律师当庭提供一份阿美恳请法庭从轻处罚陈勇的请求书,阿美在书中写道:“他伤害我和自己,是丧失理智情况下所为,请求法院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儿子5岁丧父,从小就懂事”
妈妈向法院求情 庭审后半阶段,陈勇一直在流泪,言语哽咽。庭审结束时,陈勇反过身来,对着旁听席上的妈妈说,“对不起”。
记者看到这样一个小伙子:五官端正,眉清目秀,泪流满面。
陈妈妈隔着护栏,递苹果过去。法警制止了,但后来又接过苹果,说“按纪律是不允许的”。
庭审前,陈妈妈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请求从轻处罚的报告。上面写着,“陈勇5岁时丧父,是她一手带大的。儿子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深得老师、邻居的夸奖……”
陈勇的舅舅说,“阿勇比较懂事,为人实在,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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