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10日电(记者苏万明、吕福明)山东省政府日前颁布《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扶持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缓解就业压力。
据了解,山东省各级政府将打造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使每年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70%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
山东省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在投资领域、登记条件、出资限额、经营场所限制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积极鼓励支持全民创业。例如申请企业集团登记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为3000万元,子公司放宽为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为5000万元;农村流动商户、农民进入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等。
同时,山东将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强创业政策扶持,支持各类劳动者从事创业活动。按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在3年内,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收费;创业者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岗位补贴、创业成功人员可享受创业补贴。
此外,山东省还将加强对创业者的融资服务,建立创业资金筹措和扶持激励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山东将探索创新应收账款、仓单、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股权质押、林权抵押、渔权抵押等新型担保贷款方式,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解决创业者融资问题。
据了解,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大培训力度、落实培训补贴,提高民众创业能力。同时加快形成创业咨询等服务队伍,提高政府行政服务效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者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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