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HD90”假币成为各界关心的热点之时,很多不法之徒仍旧嚣张地在互联网上叫卖假钞。昨天,记者在网络搜索“出售假钞”,就找到相关网页53900篇,绝大部分都是卖假人民币的广告。
仍有漏网之鱼在网上售假币
记者随意点击了其中一些链接,发现绝大部分的网页已被删除,但是记者仍找到了删除之前的广告原样。
记者浏览发现,保证与真币一样成为最大卖点。比如“进口技术,可以假当真出售(最新版100,50,20,10,5,2,1元),做工精致,色泽、手感、声音、盲文、仿伪都和真币一样(夹在真币中在自动存取款机可存款,本人亲自试,无效退款)”;“假币做工精致,水印、色泽、手感、声音、盲文,仿伪几乎和真币一样,可以包消费、包赌博,不能包到银行存取。”
贩币买币均属犯罪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陶鑫良对此表示,无论是在网上叫卖还是故意购买假币都已经触犯法律。“《刑法》中所有关于假币的罪名都完全适用于网络上,无论卖方还是买方都是严重的犯法行为。而且利用网络来传播售卖假币的信息,更是应该罪加一等!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陶鑫良指出,对于这种危害社会治安、污染网络环境的情况,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积极举报。“为了不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性,网站都应该主动删除这些不良信息,并把这些信息里相关的线索向公安部门举报。作为个人,更不要铤而走险去购买假币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
警方表示,《刑法》不仅设有伪造货币罪,还有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和变造货币罪等。无论通过什么途径,涉及买卖、使用假币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警方表示,希望市民在看到此类信息后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这些情况,以帮助警方破案。
记者对话卖家
3万元以上可当面交易
记者昨天按照广告上提供的QQ号试图与假币卖家取得联系,但是QQ名为“财富之路”的假币卖家并不在线,不过在他的签名中留下了电话号码“可以当面交易,要货电话158××××××××,短信不回。”记者随即拨通了他的电话,要加拨0,是外地手机。
问:“还有货吗?”
答:“有,你要多少?”
问:“100的卖多少钱?”
答:“量少20元一张,量多的话15。”
问:“是现在最新版的吗?做得很真吗?”
答:“不要去存银行,别的随你怎么用都包你不会被发现!不然最近怎么闹得这么大。”
问:“我是上海的,我想当面交易可以吗?”
答:“可以,但是你要买3万元以上,以下的都要款到发货。我告诉你我的银行账号,你告诉我你的地址就行了,快递送货。今天付钱明天就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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