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较真儿的河南居民李华(化名)说什么也不相信,自己状告当地政府的判决书会公开挂在互联网上。
“政府输了官司,并不是光彩的事儿,会让法院把判决书挂在网上?”尽管李华早已领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但他还是不相信律师所说的“判决书上网”。
1月11日,当李华轻点鼠标,进入河南法院网,在“司法文书”一栏点击“行政文书”时,果然看到了判决书。他感叹:“这不是法院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
虽然判决书上网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像河南这样全省三级法院的所有裁判文书今年内都要上网,并不多见。
1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与参加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部分代表座谈时表示,2008年12月29日省高院裁判文书率先实现上网,今年上半年各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到今年年底全省法院的判决书全部上网。
“问题”逼裁判文书上网 2008年1月,张立勇当选河南高院院长不久,就听到当事人刘玉(化名)反映自己在判决书中由被害人变成了“罪犯”。
刘玉被殴打受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公诉部门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拿到判决书后,刘玉越看越糊涂,“我明明是被害人,但判决书上咋写成"刘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呢?”
“你们肯定弄错了!”刘玉当即找到承办法官,让其改正判决书中的错误。但法官认为这是小事儿,并不影响判决,再说判决书写错也是常有的事儿。
“这还是小事儿?简直胡闹!”对待工作一向严谨的张立勇坐不住了,立即要求省高院有关部门对判决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
“瑕疵裁判文书从形式上看是个校对问题,从执法者的态度上看是个敬业问题,但从社会角度上看,则关系到公众对司法的信任问题。普通公民更多的则是通过触摸裁判文书而感知司法现状的。”张立勇看到调查结果后很忧心,一些法院把裁判文书弄错的现象竟屡见不鲜。
向法官发出一场“挑战” 2008年12月29日,经过认真筹备,河南省高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开始上网。
张立勇介绍说,这次省高院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2008年10月1日后生效的,并已送达当事人的刑事、民事、行政、立案、执行等裁判文书。上网的裁判文书,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如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以外,所有案件都会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的时间为半年,执行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的时间截止到执行完毕之日。
“裁判文书上网,特别要注意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凡裁判文书涉及的当事人通讯住址、家庭情况的一律删除,凡涉及证人姓名的,一律以"XXX"代替。”张立勇强调。
河南省高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说,在裁判文书上网前,他至少对判决书内容审读三遍。“主要是怕出错!一个标点符号错了都会闹笑话,裁判文书下面都写有审判长、审判员的名字,出现丁点错误都太丢人啊!如果网友和当事人在网上发现错误后,就会举报,弄不好还会丢了饭碗。”
“裁判文书上网对法官是一大挑战,不仅挑战法官的审判业务技能的高低,而且还挑战法官的判决文书制作的精良与否。”一些法官坦言,裁判文书上网后,法官们的压力普遍增大。
高院院长列出时间表 据悉,河南省高院专门作出规定,法官如违反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不按时提交公布、擅自改动后公布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裁判文书上网"不仅在省高院要落实好,还要在全省法院施行,决不能流于形式。为了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发生,省高院还列出了时间进度表。”张立勇说,原本只有当事人可以看到的裁判文书,在河南省三级法院全部变得“透明”,任何人只要上网就能查看。
张立勇表示,今后,全省法院还要通过公开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本报郑州1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