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尔滨1月12日消息(记者乔仁慧)为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妥善安排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民政部、财政部为黑龙江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5517万元,惠及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及优抚对象等255.8万人。
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将严格监管资金发放情况,确保公正、公平、透明。
据介绍,此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对象范围为黑龙江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党员),补贴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目前,黑龙江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0.9万人,农村五保对象92.5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12.4万人,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这次一次性生活补贴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向上核定此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象的人数和资金数。黑龙江省财政厅按照国家发放标准于13日前将资金拨付到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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