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1-13 05:5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局积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禽流感病毒通过市场传播。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疫情发展和工作需要,查找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和完善市场防控禽流感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通过市场扩散蔓延。
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禽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
三、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染疫禽类产品、病死禽类和未检疫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和相关防疫物品、物资的行为及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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