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2日讯 (记者 孙丰欣)“如果能把法院的民事 、商事判决书挂到互联网上接受公众监督,法官办案时的责任感会大大增强。”2009年青岛市“两会”即将在春节后拉开序幕,去年刚当选的市人大代表杨冰已经提前备好了大量建议素材,涉及教育、司法、公共交通等多个领域。
判决书上错误不少
从事律师行业已经14年了,市人大代表杨冰对法院判决缺乏公众监督的问题看在眼里。杨冰告诉记者,由于缺乏监督,少数法院判决中出过不少笑话。“某区法院下发的一份判决书就曾把抚养权写成了离婚协议。像把当事人名字打错、语句前后不通顺等低级错误也很普遍。”
“笔误还算是小问题,关键是缺乏公众监督,会助长少数法官的不正之风。”杨冰介绍说,目前本市的法院判决书只在内部流转,除了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外,别人很少关注。案子办得公正与否、判决书写得好不好往往只有当事人和法官自己知道。有的法官甚至出现判决不公、偏私等问题。“只靠监察、纪检、媒体等进行监督,显然不够全面,应该把公众纳入监督主体,而网络就是很好的工具。”
网上公示有三大好处
“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果能把民事 、商事的一、二审判决书通过互联网公示,将有力推动法官秉公裁判。”杨冰认为实行网上公示有三大好处:一是加强公众监督,提高法官办案的自律意识,秉公处理案件,减少司法腐败现象;二是敦促办案人员增强责任心,减少低级错误,严肃认真地对待判决书,提高裁判文书水平;对于公众来说,把一些“老赖”案件、信用污点等类型的案例公之于众,还能起到对公民、企业的警示作用,提高公众知法、守法的意识。
“晒 ”判决书条件具备
那么,判决书实行网上公示是否已经具备条件?杨冰认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杨冰告诉记者,目前判决书在法院内部系统流转,有完善的网络系统,完全具备硬件条件。“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判决事项,如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等不宜网上公示外,大部分的民事 、商事案件都可以上网晒一晒,接受公众的监督。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目前宁夏、上海等地不少省、直辖市已局部推行网上“晒”判决书的办法监督法院工作。“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文件,今后将尝试建立审判与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探索建立民、商事裁判文书的网上发布制度,增加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及时的民意沟通与表达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杨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