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污水费或年后按新标准收取
目前尚未公布,听证代表对涨幅都有较大意见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广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报告和意见已经上报市政府,最终的实施方案需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后才能公布,“不一定在年前实施”。
该涨多少代表分歧大
去年12月30日,市物价局主持召开了广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会后,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表示,15天内会整理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并把听证会纪要回复给代表。听证会至昨日已15天,记者了解到,市物价局已经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听证报告和听证会代表意见、市民意见等一并上报。但对于收费的标准和生效时间,市物价局价格处负责人表示,需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不一定在春节前实施”。
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污水处理收费听证会的代表,他们均表示暂时没收到听证会纪要,有代表还表示,虽然大部分代表赞同收费改革,但对于涨幅都有颇大意见,希望有关部门能综合代表意见,调整收费方案,收费标准尽量“从低”以优惠市民。
听证方案一提出,居民生活类污水按阶梯式水价分类收费,家庭用户用水量在22吨以内、22~30吨部分、30吨以上部分,污水处理费标准分别为1.0元/吨,1.1元/吨,1.2元/吨,在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之前,对居民生活类污水暂按1.1元/吨收费;非居民生活类污水具体分为行政事业污水类、工业类污水、经营服务类污水和特种行业污水,收费标准分别为1.3元/吨,1.5元/吨,1.5元/吨,2.0元/吨。方案二则是不区分用户类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0.7元/吨调整为1.3元/吨。
天然气听证会延至年后
上周广州市政府决定,考虑到金融危机对全市企业生产和市民生活的影响,为保持节假日期间公用事业价格稳定,确保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市物价局原定于1月22日举行的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延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记者昨日从天然气听证会代表方面了解到,物价部门发出通知,原定于本周四举行的听证预备会议也将延迟到年后举行。市物价局强调,在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标准确定前,广州天然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现行试行销售价格标准,即3.45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