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月14日电记者徐强借鉴2008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启动的“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做法,吉林省委政法委13日下文,决定利用2009年上半年时间,在全省政法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并在集中走访结束后,将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
文件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抓好政法各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迅速掀起大走访活动热潮。吉林省委政法委要求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在此次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中,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把强化业务职能与深入开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社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县(市、区)以上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州)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各部门要在1月2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委政法委。要建立走访首办责任制,对发现的群众困难和问题,第一走访人作为责任人要一抓到底,所在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负责落实,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坚决反对和防止搞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上门入户,见人见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根据文件要求,此次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于7月10日前将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总结报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