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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 |
普通房标准应按房价半年一调
新普通房标准缺陷
政协委员认为,去年10月调整的普通商品房标准存在下列问题:
●时隔3年多才调整一次。应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每半年调整一次。
●普通房标准以总价认定。造成面积越低单价越高,甚至大于市场价。
●普通房标准按内、中、外环的单一标准划分。应参考各地域的房产交易实际数据,分区划块地确定。
●普通房的面积标准上限为140平方米。
在今年的上海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吴青峰建议,普通住房标准应每半年及时调整一次。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副主委黄鸣也建议,去年10月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有不完善之处,普通住房标准还需放宽。
普通住房标准直接关系到市民购房时,能否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能否享受到七折房货利率。
两次调整相隔3年多
去年10月,上海普通住房标准在执行3年多以后,终于得到调整。在此期间,上海的房价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购房者为了少缴纳购房税费,刻意做低房价。
为此,市政协委员、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总工程师吴青峰在两会期间递交提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房价变动情况,每半年及时动态调整“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吴青峰认为,去年10月政府颁发普通住房新标准时,没有提及是否定期调整,这与2005年5月政策中“每半年公布一次标准”的精神不符合,会让百姓造成误解:“政府想什么时候调整就什么时候调整。”
建议每半年调整一次
因此,吴青峰表示,相关部门应规范和动态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如何避免房价的大起大落,需要政府的智慧,更需要政策的规范。”他在提案中说,对普通房标准的调整,既要体现社会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更是政府调控的一种手段。
吴青峰建议,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根据房价变动情况,仍然按照交易单价及单套建筑面积制定普通房标准,并每半年及时调整一次。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副主委黄鸣委员也认为,要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定期或及时修正数据,以避免二手房交易中刻意做低房价的现象。
新标准未反映房价变动
此外,吴青峰认为,去年10月普通房标准的调整,还是留下一些问题。根据新标准,普通房标准以总价认定,且总价上限恰好是原相应认定标准的面积高值与单价相乘的积,“这虽然使受惠面大大增加,但未能体现这几年房价的实际变动。”
吴青峰说,这个问题造成的结果是:面积越高,越是接近于原来标准上限的房屋,其认定单价越低,与目前市场实际价格越背离;而面积越低,其认定单价越高,甚至出现远远大于目前市场实际价格的情况。
面积标准应增加4平米
黄鸣委员也认为,去年10年调整的普通房标准有一些不完善之处,首先要取消新标准里的总价控制标准。他说,实行总价标准,其实放松了对小户型住房的单价限制,有悖于鼓励购买小户型住宅的精神。
他解释说,就上海各区域而言,房产市场有其自身特点,不能简单地依照内、中、外环的单一标准来划分。对于中心城区,245万元/套的定价意义并不大;而对内外环之间地区和外环外地区,140万元/套和90万元/套的上限又过低,限制了市民购买。
为此,黄鸣建议,应参考各地域的房产交易实际数据,分区划块地确定普通房标准,科学地制定单价。
黄鸣还建议,对普通房的面积标准,应由140平方米至少放宽到国务院调控期间给上海的144平方米上限。虽然只是增加4平方米,但单此一项,浦东就能增加近50万平方米的普通房。
近半受访市民最多承受100万房价
早报记者 单芸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针对住房问题,东方早报联合市民信箱对1456位市民的调查表明,近半市民能承受的购房总价为“50万至100万元”。
对于能承受的住房总价,49%的受调查市民表示在50万至100万元,37%的市民在50万元以下,13%的市民在100万至200万元,只有1%的市民能承受200万元以上。
46%的受调查市民认为,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的最佳方案是推出更多经济适用房,26%的市民认为是推出更多小户型住房,22%的市民认为应推出更多廉租房,6%的市民认为应该从其他方面入手。
稳定房价最有效的措施是什么?44%的受调查市民认为是遏制非法炒房,31%的市民认为应当依靠行政政策,21%的市民表示要依靠市场自主调节,4%的市民认为应采取其他措施。
66%的市民表示,自己目前买房居住,17%的市民与父母亲友合住,10%的市民租房住,还有7%的市民用其他方式解决住房。
1 为职场新人建低成本小房
早报讯 上海两会期间,民革上海市委建议,发展经济租赁房、低成本小面积房,让更多职场新人拥有住房。
民革上海市委的提案表示,相关部门应该发展经济租赁房。其适用标准可以高于廉租房,从而解决职场新人的住房困难。
提案还建议,经适房应强调“小房低成本”的原则,一般以40-60平方米为宜,甚至可推出30平方米左右的“迷你型”住房,以供单身职场新人租住。
此外,对于一些急需人才,可以由政府主导推出微利的“三限房”,即限房价、限面积、限销售,以“半买半租”、“分步购买”或者全租赁的方式,提供给职场新人。李萌
2 公开廉租房申请者信息
早报讯 上海两会期间,人大代表钱丽萍等指出,要完善廉租房家庭的收入统计和动态监管机制,建议加快对全市城镇居民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基本住房消费支出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廉租房申请的标准。
钱丽萍还提出,相关部门受理廉租房申请后,除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料,还应将其信息在媒体、单位、社区等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以提高保障住房分配的透明度。余梦
3 建立廉租房退出机制
早报讯 完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认定、个人诚信度和廉租住房的退出机制成为市人大代表刘兴宗关注的问题,两会期间,他递交了“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是将受益家庭中有经济来源的成员及其所在单位,均列为担保人,承担受益人不履行退出义务的责任。
二是受益人的家庭收入略高于廉租房申请标准,且不具备进一步提高收入的条件,可以按照共有住房产权出让办法购买,但限制上市交易。
三是受益人的家庭收入略高于廉租房申请标准,但考虑到申请条件将进一步放宽,受益人退出后会重新符合条件,宜延长其受益期限。陈辉楠
4 全市保障房设置换平台
早报讯 今年两会期间,民建上海市委提交提案,建议设置全市统一的保障性住房置换交易平台,帮助市民改善住房条件,真正做到“廉租也廉住,有居更宜居”。
提案建议设立全市保障性住房资源专用信息平台,拓宽保障对象选房的范围;建立全市性的保障性住房的租、售转换操作平台和操作机构。
同时,把保障房置换作为民生保障实事,列入街道、乡镇基层政府工作职责,避免市场化操作带来的弊端。 吴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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