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月16日电(袁黎)2009年,青海省将围绕“大扶贫”理念,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通过机制引导,统筹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同步发展,力争使青海省2009年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减少贫困人口15万人以上。
据青海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李玉勋介绍,2009年,青海省将把扶贫工作和社会事业实现同步发展作为目标,统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为此,2009年,青海省扶贫部门将加大与民政部门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扶贫开发政策与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把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一套考虑灾害影响、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因素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避灾减灾产业和贫困地区灾后恢复重建的扶持力度。
除此之外,青海省将创新扶贫资金投入形式,探索依托能人、贫困户入股或合作经营的扶贫方式,建立起适合不同地区、不同贫困人口的扶贫开发模式,并把扶贫开发与加快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土地草场流转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扶贫开发科学持续发展。
李玉勋说:“在新的资金投入形式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效益。”因此,青海省扶贫办创新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运行模式,力争通过建立扶贫合作社,完善联保互助方式,加强互助资金监管,努力实现特色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增收、互助资金增效的三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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