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8时40分,(河南新乡市)新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泽民驾驶警用面包车,撞伤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孩后企图逃逸,被群众拦下。昨日,记者获悉,新乡市公安局党委已作出决定,对张泽民给予开除处分。
据现场目击者郑师傅讲,当晚8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G2573警”的面包车,沿新乡市和平路自北向南行驶,由于车速较快,险些撞上和平路与中原路交叉口的交通岗。
随后,该警车与一辆公交车发生刮擦,接着又撞上了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孩。那名男孩倒地后,警车并未停下,而继续前行,走出没多远,即被过路的群众拦下。肇事者下车,满身酒气,踉踉跄跄地欲离开现场。有人拦截,肇事者还和现场群众争吵、厮打起来。随即群众报了警。
此事引起新乡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副局长王国凯立即带领市交巡警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肇事者张泽民进行了抽血化验后,当场给其戴上手铐。新乡县公安局局长尚东风、政委李继先等闻讯后,也迅速赶到现场。他们反复向现场围观群众表示,待调查清楚后,一定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肇事者进行严肃处理,决不袒护,决不姑息。
昨天上午,记者在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了解到,受伤的耿小明(化名),今年18岁,是新乡市第二中学的学生。经医生初步检查,其身上有多处擦伤,未见骨折。其主治医生表示,从目前的检查情况看,伤情不太严重。事发当晚,尚东风、李继先等县局领导赶到医院看望伤者,向他及其父母致歉,并送上1万元的治疗费。
新乡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丁保东正在省公安厅开会,闻听此事后立即赶回新乡,明确要求迅速进行调查,拿出处理意见,新乡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就此事要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新乡市公安局党委已作出决定:对张泽民给予开除处分,并禁闭7天;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玉宝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进行专项整顿,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和警车管理。(记者刘新萍)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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