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24岁的无业女子张某使用虚假的工作证件和收入证明,在多家银行办理了7张信用卡,共恶意透支5万余元。近日,宣武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张某是北京市人,高中文化。
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她在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使用伪造的北京市邮政信息技术局、华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证件和收入证明,先后在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银行申办银行信用卡共7张。
每次信用卡到手后,张某都会透支消费用于购买衣物等。银行多次电话催款并向其住处邮寄催款单,但张某不予理睬,仍到其他银行申请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至案发时,除去其家人替她还的2万元,她共欠银行本金3.3万余元。
受审时,张某否认自己恶意透支。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是无业人员,没有收入,不具有透支使用银行借款的能力,但其在短期内办理了7张信用卡并透支消费,经银行催款后仍不归还,主观上非法占有目的明显,属恶意透支,且数额巨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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