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余敬海 耿明军 张相俊)因听周围行人议论其是杀人犯,遂起报复之心,十堰男子手持水果刀在城区大街接连刺伤12人(本报曾做详细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
去年9月20日11时30分许,十堰郧县农民李泽洪,沿十堰市茅箭区人民路行至五堰东风汽车公司教育培训中心楼下学府园商店,趁店主李波不备拿走两根麻花。李波追上抓住李泽洪衣领要钱,李泽洪称没有钱,双方发生厮扯。李泽洪逃跑至万里鞋城门口樊爱华的水果摊前,拿水果吃并拿走一把水果刀就跑,樊爱华见状追赶,李泽洪往六堰方向逃离。
李泽洪因听周围行人议论其是杀人犯,遂起报复之心,沿人民路人行道往六堰方向边跑边用刀刺行人,先后将12名行人刺伤,后在堰丰宾馆楼下欲自杀,用刀将自己腹部刺两刀后将刀扔掉。11时45分,李泽洪在六堰寿康永乐1+1超市门前被民警抓获并送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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