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9月25日电 记者霍仕明 张国强
“原审被告人李德田无罪”。
今天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抚顺市第二监狱对蒙冤被判刑十二年的沈阳市个体货运业主李德田案作出再审宣判。法院自今年8月27日受理这一抗诉案后,仅用了28天便审结了此案。而李德田则因此案被羁押了四年六个月零二十四天。
李德田案始末 1995年9月16日中午,正在辽宁省沈阳市南塔鞋城治安点里坐着的货运老板刘铁夫,被突然冲进来的几名歹徒砍成重伤。
1997年12月31日,在南塔鞋城帮老板张宝玉经营货运的刘建、赵春吉,因被人举报私藏一把手枪和一把五连发猎枪而落入法网。二人交代伤害刘铁夫一案是受李德田指使。
1999年11月26日,李德田被抓,两次均因证据不足而没有被检察院批捕。
2000年5月,李德田被取保候审。
2003年9月末,刘建、魏忠民等人因刘铁夫案被判刑,李德田没有到庭参加庭审和质证却被当作该案的主谋出现在当地的一家晚报上。
2004年3月22日,李德田被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检察院批捕。沈阳中院于2006年3月8日判处李德田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6年4月16日,李德田到抚顺市第二监狱服刑。
2006年12月末,李德田在狱中戏剧性地撞到了伤害刘铁夫的真凶之一魏忠民。二人互不认识,但魏忠民承认该案是张宝玉和柴淑兰指使所为。
2007年2月12日,李德田及其家人开始申诉。
2007年8月中旬,辽宁省检察院向中共辽宁省省委、省政法委执法督察处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作了汇报:李德田故意伤害案原审的证据存在瑕疵。建议省政法委协调省公安厅对犯罪嫌疑人张宝玉,柴淑兰立案调查。
2007年10月,省人大再次就此案召开省、市检察院协调会,督促尽快办理此案。
2008年3月初,李德田家属在迟迟得不到司法机关答复的情况下,又一次到北京找有关部门反映。
2008年8月22日,辽宁省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对此案进行复核,并向辽宁省高院提起刑事抗诉。